10/16~11/30 活動期間全通路消費買就抽
獎品 |
名額 |
參考市價(元) |
備註 |
SONY 65吋4K智慧連網電視 |
1名 |
69,900 |
活動最後抽出 |
iPad 9.7吋 Wi-Fi 128G |
14名 |
13,900 |
週週抽2名 |
漢來海港餐券 |
14名 |
2,156 |
週週抽2名,1人中獎2人同行 |
- ★10/16~11/30消費即可參加抽獎活動。以商品數計,買越多中獎機會越大。
- ★抽獎時間與方式: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符合資格之中獎人,於ViVaTV網站公告中獎人部份姓名、居住縣市及中獎內容。
- ★中獎通知:本公司客服同仁將於抽獎日後3日內電話通知中獎人並發出中獎通知函。
- ★領獎資格 : 抽獎後15日內扣除取消退貨,若交易件數=0,則取消領獎資格。該獎項不再補抽。
- ★獎項寄送日期:確認回函後十日內辦理獎項寄送流程。
- ★活動說明:10/16~11/30累積消費淨額每滿3千元,送3百元購物金,滿6千元送6百元購物金,累計回饋無上限。於10/16起每日結算並於10/31開始發送購物金,超過3千之餘額可累計至下次消費淨額。購物金使用期限:1個月(自發送日開始計算)。
- ★註:消費滿3千送3百購物金之消費者於15天內消退貨,則需累計消費淨額至3千元後,始可再獲得3百購物金。
注意事項
- 本活動限ViVa TV會員參加,領獎時必須具有會員身份,並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料提供ViVa TV於本活動範圍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如會員要求刪除個人資料,致生會員資格喪失,則喪失領獎資格。
- ViVa TV將依獎品性質,得以電話通知中獎會員,並於抽獎日後3個工作日內以郵寄之方式寄送中獎通知函。中獎會員應於ViVa TV中獎通知函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ViVa TV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中獎會員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,ViVa TV得要求中獎會員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無法提供或逾期不提供者,ViVa TV得取消該中獎會員之得獎資格。
- 參加本活動之中獎人(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)無論中獎金額多寡,ViVa TV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就贈品所得代為申報,均全數於年底寄發所得稅扣繳憑單;若中獎人不願接受扣繳憑單,ViVa TV將取消中獎資格;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,000元以上,獎項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;若獎項金額超過新臺幣20,000元以上者,須負擔10%機會中獎所得稅;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,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所得稅。中獎會員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會員之義務,概與ViVa TV無關。
- 本活動以實際成交訂單中購買商品組數/金額計算,若因付款失敗、訂單取消、退貨等因素致該筆訂購不成功,則該筆失敗訂購恕無法享有獲獎資格。另如中獎會員於收到獎品後,始辦理取消、退貨後致原成功訂購失效致不符抽/中獎資格者,中獎會員必須寄回完整無瑕獎品予ViVa TV後,本公司始能受理取消、退貨作業。
- 本活動獎項須以公佈於本網站之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,ViVa TV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
- 若會員欲行使個資法第三條所賦予之查詢、閱覽及刪除等權利,請洽詢ViVa TV客服人員。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特定目的及類別等詳請參閱ViVa TV官方網站「個資保護專區」。除原會員已蒐集之個人資料,本次活動因申報中獎所得需要蒐集中獎會員的身分證影印本,其額外蒐集類別依據個資法為(C023 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,C064軍中服役情形),蒐集目的為進行核銷作業之證明,利用期間及地區將僅限於本次活動抽獎之期間及範圍。
-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ViVa TV官方網站中,參加之會員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ViVa TV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依法主張相關之權利。
- 如本活動因特殊原因致無法執行時,ViVa TV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活動內容或暫停本活動。
- ViVa TV購物金、生日禮金、禮金、商品抵用金之使用方式請詳閱官網「常見問題解答」,或洽客服專線0809-052-777
- ViVa TV在職員工不得參加,如有違反,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得獎資格。
- 本活動之獎品均不得要求轉換現金或其他獎品。
- 本活動所提供之獎項,消費者相關權益概由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廠商負責,若有疑義,請逕行向廠商洽詢。
漢來海港餐券使用注意事項請見漢來海港官網或洽07-2135788分機8168查詢。
- 活動詳情詳見網站活動專區或洽客服專線0809-052-777